大力完善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全面的服务。有关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指导活动,深入各高校宣讲就业形势及就业政策,与毕业生进行面对面交流,帮助和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提高自主择业的能力。要收集、汇总国家及全省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政策规定,统一印制宣传册,开展上门服务,帮助广大毕业生了解掌握政策,提高运用政策指导择业就业的能力。要组织开展好“大学生创业在基层”主题宣传活动,对近年来自愿到乡镇以下基层工作和服务、到企业就业以及自主创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的先进典型事迹,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唱响大学生下基层,到全省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主旋律。要加强校企合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继续办好省、市州、学校三级毕业生就业市场,采取大、中、小型市场相结合,综合型和专业型市场并举的办法,组织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到各类就业市场吸引人才,努力为毕业生就业搭建平台。同时,要组织部分高职院校和中专学校与经济发展快、就业渠道广的省市开展共同促进毕业生就业活动,努力推介各类有专长的毕业生去省外就业,拓宽就业渠道,扩展就业空间,缓解我省部分高职及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矛盾。要进一步完善就业工作评估体系,继续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评估活动,宣传表彰先进典型,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真实性,对就业率上弄虚作假的高校实行“一票否决”,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要加强对市州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就业情况。
五、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改革。
各高校要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市场对毕业生的需求调研和科学预测,找准办学定位,明确培养目标,主动及时调整学科专业结构。要改革教学内容和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生的实习实训,大力提高毕业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高职院校要努力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相关专业毕业生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要加强就业指导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就业工作体系,完善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在人员、场地、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证;要加强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将就业指导课程纳入教学计划。
六、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形成促进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高等院校要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帮助毕业生全面了解、准确把握就业形势,确定符合实际的就业期望值,鼓励毕业生积极投身到基层一线实现自我价值。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持续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对高校毕业生的重视和关心,宣传政府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引导社会、高校、家长、学生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新型就业观和成才观,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