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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4]35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安全监管局:
  根据省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陕发[2004]14号),为了推动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认真学习好、贯彻落实好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全会的历史地位和重要意义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会议。全会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听取了中央政治局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关于同意江泽民同志辞去中共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决定》和《关于调整充实中央军委组成人员的决定》。是一次民主的会议,团结的会议,务实的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一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总结了我们党半个多世纪来执政的主要经验,论述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同时,对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提高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重大部署。省局要求,全省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干部职工要把学习四中全会文件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充分认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决定》精神自觉运用到依法行政、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各项工作中去。
  二、对四中全会文件的学习作出周密安排
  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并以此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是我们今后一个时期面临的重要政治任务。当前,要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学习四中全会《公报》。同时,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在党内及时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决定》和曾庆红同志对《决定》的说明。各市、县(区)安全监管局领导同志要带头学习,作出表率。省局党组、党组中心学习组要组织处级以上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并适时通过研讨、座谈的形式,交流学习体会,增强学习效果。各单位要及时征订全会文件以及中央编印的学习辅导材料,保证每个干部人手一册。学习中要突出重点,围绕深刻领会新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指导思想的核心、关键、重点和基础,深刻领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等重大问题,紧密联系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制定贯彻《决定》的具体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决定》提出的各项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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