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

  《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要力争在上半年通过省人大的审议,同时要把《陕西省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办法》、《陕西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陕西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等力争作为地方政府规章颁布实施,形成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体系。继续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规定的高危行业风险抵押金制度、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基金等各项政策措施。

  (三)突出对高危行业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3]62号)要求,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为重点,继续开展对6个高危行业的安全专项整治,积极协调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履行职责,努力工作,把专项整治抓实抓好。继续采取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实施对事故多发公路路段的治理。加强对石油、天然气长输管线的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四)夯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切实落实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制度,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加强源头管理。从规划入手,制定目标,分步实施,以点带面,有序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在各行业建立企业全员、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照法定程序,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条件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对中央在陕和省属大型企业的安全监管,强化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管。加强对劳动安全卫生的监测检验,抓好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工作,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

  (五)抓好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和监控。

  按照国家《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完成在省、市、县三级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的普查登记和监测评估,上半年内要摸清重大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和分布情况,建立数据库,对经过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落实监控措施,进行必要的演练,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负责做好辖区内重大危险源日常监管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