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关于下达2007年度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调剂计划的通知
(冀劳社[2007]14号)
各设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
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省政府[2001]25号令)的有关规定,省编制了《2007年度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调剂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经省政府同意,现下达给你们。2007年你市养老保险征缴收入计划指标为万元,申报核定额计划指标为万元,地方筹措资金万元,计划下拨你市(省)调剂金万元,请认真贯彻执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征缴收入计划的完成。完成征缴收入计划是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发放的基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和稽核力度,强化养老保险费申报核定工作,依法督促企业按时申报缴费,准确核实企业和个人缴费基数,确保记载职工社会保险权益的准确性,真正做到应核尽核,为实现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的较快增长奠定基础。各级地税机关要加大养老保险征缴力度,提高基金征缴率,切实做到应收尽收,为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照足额发放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二、健全三级基金缺口分担机制,确保发放资金筹集到位。要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在确保发放的责任,健全三级基金缺口分担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计划》提早合理安排预算,切实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足额安排对企业养老保险的补助资金,增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能力。要按照《计划》的要求将红军时期和抗战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离休人员离休金和10%缺口部分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由各市、县财政负担。
三、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保证基金安全完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控制违规办理提前退休,切实按照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印发的《河北省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项目及计发标准》(冀劳社[2001]8号)的规定执行,不能随意扩大统筹项目和提高标准,按时足额支付省级统筹项目内养老金。积极探索反欺诈的各种手段和措施,建立和完善异地协查工作制度。
四、建立健全企业养老保险激励约束机制。为了确保实现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计划指标的完成,今年将省下达给各设区市扩大企业养老保险覆盖人数相应增加的基金收入核入《计划》。凡是完成省、市下达的扩面指标任务的,超额完成部分不纳入下一年度计划基数,相应增加的基金收入留存当地使用。没有完成扩面指标任务的,造成的基金缺口由当地财政筹资解决,省、市按没有完成扩面指标任务相应的基金数额扣减下一年度省、市下拨的调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