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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2006年度河北南网83户县级供电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方案的批复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2006年度河北南网83户县级供电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方案的批复
(冀劳社办[2007]39号)


河北省电力公司:
  你们报来的2006年度河北南网83户县级供电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总挂钩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河北南网83户县级供电企业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利税、销售收入复合指标挂钩。实现利税基数为120480万元,销售收入基数为1160960万元,与实现利税挂钩的工资总额基数为56634万元,与销售收入挂钩的工资总额基数为24272万元,浮动比例为1:0.75。
  二、企业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当年不得提取新增效益工资。
  三、企业因接收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和使用一年以内临时性用工支付的工资和因执行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河北省工资指导线增加的工资以及职工住房补贴,年底前报批后在工资总额基数外单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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