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审查要点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4]51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安全监管局,西安、渭南、安康市经贸委行业管理办公室,省级有关部门:
目前,我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核发证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部分评价单位工作不够深入,安全评价报告不够规范,审查部门把关不严等。为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的审核,切实把好危化品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关,现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审查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贯彻实施。
二OO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审查要点
一、申报材料的审查要点
1、审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表中的企业名称、地址、电话、法人名称和企业仓储等情况应该准确无误。
2、审查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法人、电话、单位名称、地址应准确无误,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企业所申请的危化内容。
3、成品油零售证书。成品油(汽油、煤油、柴油、润滑油)的批发、零售企业必须持有原省经贸委核发的成品油经营企业批发(零售)批准证书,证书上的企业名称、法人名称、地址应与营业执照相一致。成品油以外的其它油品经营,不需出具成品油零售证书。
4、根据国家安全监管局第36号令的有关规定,对汽车天然气加气站视同加油站管理,应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证企业必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谁立项、谁出具竣工验收报告),特殊工种操作证书、营业执照、安评报告、安全制度等资料。
5、所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应提供竣工验收报告。需要变更营业执照的应先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预名称核定申请表。然后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许可手续。
6、提供消防意见书。按照有关规定,企业应到所在地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办理《消防意见书》。
7、办理防雷电、防静电检测证明。凡是加油站、油库及易燃、易爆物资的仓储设施和场所。应到气象部门办理防雷、防静电的检测检验手续。
8、提供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每家经营单位要有2人以上参加各级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并持有安全培训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