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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有关政策、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和面临形势的宣传,使全省各级领导更加重视社会保障工作,使相关部门更加支持社会保障工作,使社会各界及广大职工群众更加关心和理解社会保障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全省社会保障及基金监督工作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三、活动时间和内容
  (一)活动时间。按照劳动保障部安排,此次活动于今年5-6月份进行,部里将举办一系列活动。我省的具体安排是:
  1、4月底前,省厅成立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工作方案,并印发各市劳动保障局。
  2、5月中旬前,各市成立宣传教育活动小组,制定本市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并报省厅。
  3、5月中旬至6月中旬,除参加部里组织的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外,各市也要采取既丰富多彩又讲求实效的方式,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4、6月下旬,各市对本市的宣传教育活动进行总结,并于6月底前报省厅。
  (二)活动内容
  1、集中开展社会保障业务理论教育。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认真开展社会保障业务理论学习,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国家和省制定出台的社保基金管理和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学习教育活动主要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都要制定周密的学习教育方案,举办二至三次集中学习辅导活动,每一名从事社会保险及监督工作的干部职工都要制定个人自学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掌握学习进度,加强对自学的检查督促。通过教育培训活动,使每一名干部职工能够做到政策清晰,业务熟悉,进一步提高管好、用好社保基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部里将编辑出版《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法规文件汇编》和《社会保险基金违规案件警示录》。省厅将把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和省厅制定印发的政策法规编印成册,供各地组织学习。各市也要将本市出台的有关政策文件印成小册子,供大家学习参考。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经办机构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社会保险基金违规案件警示录》,对披露的案件进行深入剖析,举一反三,防患未然。要在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特别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深入开展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批示,组织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抓好典型示范和警示教育,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遵守劳动保障行业自律“六不准”规定,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对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和违法案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结合整改促进工作开展。各市要对社保基金审计、内部控制检查、部和省厅以往组织的各项专项检查以及今年初省厅组织的五项基金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对于故意拖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确实不能整改的问题,要报同级政府和省厅。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对市、县级社会保险基金的全面审计工作;对审计出的问题,研究制定防范基金风险的措施,不断提高基金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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