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支持三峡库区成长型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壮大。贯彻落实《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区县(自治县、市)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06]45号),加快推进库区国有商贸流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力争到2007年5月,全面完成69户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任务。指导改制后新组建企业策划一批有市场前景的发展项目,并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新组建企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在三峡库区每个区县(自治县、市)选择1-2家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商贸流通成长型企业进行重点培育,尽快形成推动三峡库区流通现代化的骨干支撑力量。引导“重庆市商贸流通企业30强”和城市大店名店到三峡库区建立分支机构,发展连锁店,调整和提升当地商业业态,改善购物消费环境。
10.帮扶三峡库区移民就业和人才引进与培训。落实一批教育培训基地,指导有关商贸学校和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抓好移民短期技能培训工作。“十一五”期间,每年帮助2000名三峡库区移民进行就业技能培训,五年共培训10000名,并帮助其就业;市商委所属的一财校、二财校、商务高级技工学校自2007年起,每年各办一个移民子女学历教育班,免费培养移民子女150名,四年共600名,并负责安排毕业生在主城区就业及转为城市户口。搭建商贸流通人才供需平台,适时发布市内外商贸流通企业人才需求,强化移民劳动力供需衔接工作,指导帮助移民转移就业。积极实施人才引进工程,帮助三峡库区引进商贸流通经营管理紧缺人才。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三峡库区对接,为库区培训更多的商贸流通经营管理人才。
四、切实加强对三峡库区商贸流通工作组织领导
1.切实加强领导。市商委坚持把三峡库区商贸流通工作放在全市商贸流通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每年对三峡库区商贸流通工作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调研,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研究解决三峡库区商贸流通业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市商委领导按照所分管处室对应联系三峡库区区县(自治县、市),每个处室联系1个三峡库区区县(自治县、市),帮助协调解决日常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市级商业结构调整资金向三峡库区倾斜,特别要对移民任务较重、移民就业压力较大的万州、开县、云阳、涪陵、奉节、忠县、丰都、巫山等8个区县给予重点支持。引导主城七区、北部新区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对口帮扶三峡库区8个重点区县的商贸流通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