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山西省环保局文书档案立卷归档程序》的通知
(晋环办发字[2006]第17号)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山西省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办制定了《山西省环保局文书档案立卷归档程序》(以下简称《归档程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山西省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及《归档程序》要求,做好本处室、本部门的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另外,为方便工作,结合各处室、各单位工作特点,拟定了“山西省环保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如有不妥或者在执行中有问题,请及时与局档案室沟通解决。
附件1:《山西省环保局文书档案立卷归档程序》
附件2:山西省环保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略)
2006年3月20日
附件1:
山西省环保局文书档案立卷归档程序
为规范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工作,特制定本程序。会计档案及反映本机关工作的照片、录音带、录像带、计算机磁盘、光盘、奖杯牌匾等档案参照本程序进行立卷归档。
1 立卷归档的范围
凡是办理完毕、具有一定查考保存价值的本机关收发文件、机关内部文件、电报、各种记录、各类会议资料(包括本单位组织的会议和外出参加会议发放的会议资料)等都要立卷。如:
(1)决定、报告、通知、批复、公示、公告等文件材料及底稿;
(2)工作计划、总结,专题材料;
(3)组织机构建立的请示、批复文件和人事任免、奖惩材料等;
(4)综合性、专题性会议的纪录、纪要和会议材料;
(5)本局机关大事记;
(6)领导重要讲话;
(7)会计账簿、报表、凭证等
(8)保密、保卫重要文件材料;
(9)环保政策、法规、制度、规范等的研究制定工程形成的材料;
(10)各类统计报表;
(11)机构调协、人员编制、启用印章及文件材料;
(12)基建计划、财务计划、设计及施工图纸和工程验收资料;
(13)声像材料(录音带、录像带、照片及照相底片等);
(14)计算机磁盘、光盘等;
(15)各种评奖活动中形成的奖杯、奖状、锦旗、证书的照片档案;
(16)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