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机械制造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的补充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5]76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我省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培训工作已经结束,各市(区)安全监管局、试点企业及承担复评任务的机构要切实做好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我局以陕安监管发[2005]28号文对全省机械制造企业开展此项工作已做了安排,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落实 :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
1、制定落实计划。各市(区)安全监管局、各试点企业要成立考核评级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依据《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和《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以下简称《评级办法》、《评级标准》),制定具体的工作落实计划,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以点带面,积极推进。有关《评级办法》、《评级标准》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或广东省安全监管局网站下载。
2、鼓励企业申请达标。各市(区)安全监管局可根据试点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达标的级别,指导达标试点企业在2006年3月底前提出达标评级申请;非试点企业或原获得上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企业有意愿达标的,要给予鼓励和指导;企业开展达标工作,争创达标企业,将作为今后各级部门评定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基本条件和评价企业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主要依据。
3、定期报告标准化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各市(区)安监局和达标企业应在每月底,将此阶段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工作进展情况报省监管局监督管理二处。
二、申报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的程序
企业依据《评级办法》和《评级标准》自评后,形成自评报告,向国家、省、市承担安全质量标准化复评任务的机构提出复评申请。
申报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的企业自评结束后,向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提出复评申请。复评通过后由省安全监管局审核同意后,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核准,并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发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证书和牌匾。
申报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的企业自评结束后由陕西省劳动安全卫生检验检测中心站复评,复评通过后由省安全监管局核准并颁发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证书和牌匾。
申报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的企业自评结束后由市级承担复评任务的复评机构评审后报所在市安全监管局核准,并颁发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证书和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