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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坚决打好两个攻坚战的通知》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坚决打好两个攻坚战的通知》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5]80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安全监管局:

  9月3日,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此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为了切实做好国务院两个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打好我省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现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两个重要文件坚决打好两个攻坚战的通知》(安监总政法字[2005]11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做好国务院两个文件的学习宣传工作。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两个重要文件的学习,切实掌握两个重要文件的立法精神、核心内容、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明了国务院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战略意图、工作部署和各项具体要求。

  二、切实抓好两个重要文件的落实。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商煤炭、煤监等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实施办法,就如何打好两个攻坚战和做好今年后几个月安全生产工作,做出安排部署,落实预防煤矿事故的各项措施,抓好本地区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工作。

  三、加强请示报告制度。要注意了解、掌握本地区学习贯彻两个重要文件和两个攻坚战组织实施情况,特别是煤矿企业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二OO五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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