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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组织领导

  为指导、协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省局成立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姚炬担任,副组长由总工程师陈金柱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局办公室、综合协调处、监管一处、监管二处、危化品监管处、应急救援处、法规信息处、人事教育处、省安科中心的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应急救援处处长担任。办公室设在省局应急救援处,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工作进行了一年,安监系统干部也为此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我们以往的工作与国家总局和省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必须下决心,一鼓作气,把工作搞上去,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因此各级安监机构要成立必要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指导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同时,提供必要的设施和配备合格的工作人员,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二)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各级安监机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监测预警工作的必要性、科学性、准确性和实用性。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监测预警工作不仅可以为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也能促使企业建立和完善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体系,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真正把“科技兴安”战略落到实处。

  (三)责任到人,加大培训。培训工作是保障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库能否成功的关键。我们安全监管工作能否上一个新的台阶,建立起全省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现代管理体系,取决于这次培训工作是否扎实有效,顺利开展。为此,省局要求各市、县安监局,有关企业要选送责任心强、文化素质高、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和管理的同志参加专业培训班,各单位不得借故有任何推诿,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四)突出重点,分级负责。在做好国家规定的九大类危险源监管工作的基础上,省局要对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公共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线等重点行业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自选项目的普查和监控;各市(区)要结合本地区危险源分布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自选项目的培训、普查、监管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等级准、责任明、措施到位、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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