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07年度劳动保障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具体安排的通知
(冀劳社办字[2007]42号)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搞好今年全系统劳动保障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工作,现将考试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考人员:全系统在职工作人员(含所属事业单位),重点是股级以上和拟领取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
二、考试时间:2007年6月22日为全省统一考试时间,试题由省厅统一命题,并于15日在河北劳动保障网上公布,分级组织,地方印卷,集中答题。扩权县(市)参加所属设区市组织的统一考试。
三、考试内容:国家和省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试题主要出自省厅编印的《2006年度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汇编》。
四、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是督促广大劳动保障干部学习业务,提高业务水平和执法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获取行政执法证的重要依据。根据《
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07]第1号)要求,行政执法人员经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合格,方可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书。今后,凡不按规定参加省职能部门组织的年度专业法律知识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的,当地法制办将不发放行政执法证,也不予通过年检。为圆满完成2007年劳动保障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请各市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辅导,争取全员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请以市为单位将设区市局级和各县(市、区)局主要负责同志试卷送省厅阅判,其他人员试卷由各市阅判,省厅抽查,成绩向省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