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尽快出台《关于建立企业养老保险金收支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年初,按照省领导要求,针对我省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低、基金分布不平衡、调剂功能弱,地方吃全省大锅饭等问题,我厅会同财政、地税等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建立收支挂钩机制的办法,将基金调剂与养老保险覆盖人数、基金征缴收入、基金支出、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等工作实绩结合起来,以调动市、县积极性,促进扩面增收,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目前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近期可提交省政府,力争年内出台,明年正式实施。5月9日庚茂省长、张和副省长拜见劳动保障部领导时,田成平部长充分肯定了我省建立养老保险扩面机制,调动地方积极性的想法,要求我省年底前进行总结汇报,如果效果好,可在全国推广。
二是继续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从今年7月1日开始,对2006年底以前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各市要搞好测算,待国家批准我省方案后组织实施。要制定周密工作方案,确保调待工作顺利完成,把好事做好。三是启动医疗保险试点。6月20日,国务院召开了部分省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座谈会,吴仪副总理主持研究讨论了即将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劳动保障部要求月底前报送试点城市名单。唐山、秦皇岛市要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认真做好各项数据测算和资金安排,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其他各市也要着手组织开展调查测算,为在全省启动城镇居民医保做好准备。
(四)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去年9月国家审计署对我省省本级和石家庄市五项社保基金进行了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我们全部进行了整改。为了做到举一反三,从年初开始,集中三个多月时间,对全省各市、县的五项社保基金以及农保基金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联查,省厅领导带队与各市主要领导交换意见,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到5月底大部分已整改,未整改的要尽快整改到位。目前,对全省各级五项社保基金的审计工作已经全面开始,劳动保障部也已部署了对社会保险费征收的专项检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配合审计部门搞好审计工作,做好迎接部里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同时,要进一步规范社保经办业务流程,建立健全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基金安全。
(五)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工资收入增长的意见明确提出了逐步提高企业职工收入水平的具体措施,某种意义上强化了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能,省厅还将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各市要切实抓好落实。上半年,全省在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集中开展劳动合同签约行动,坚持专项检查与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查、年度审查相结合,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取得了较好成效。下一步要继续巩固扩大成果,一是着力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各市要督促企业按照清欠方案尽快偿还。加强分类指导,积极协调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力争实现年底前基本解决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的目标。二是加强劳动用工监察。刚才,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工作进行了部署,张和副省长对我省工作进行了安排。各地要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一次对小砖窑、小冶炼厂、小煤矿的全面清查,坚决查处、严厉打击侵犯农民工权益和非法雇佣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吸取山西“黑砖窑”侵犯农民工事件的沉痛教训,杜绝类似案件在我省发生。三是认真做好维稳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当前保持社会稳定是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各市要增强政治敏感性,认真检查劳动保障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把最容易激化的矛盾纠纷和隐患作为集中排查防范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坚决遏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六)全面推进农民工工作。一是健全工作机构。个别没有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市,要加强协调,尽快建立,落实工作人员和相应工作条件,把工作开展起来。二是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关于做好2007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已经下发各市,要按照通知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阳光工程顺利实施。启动"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百万农民培训项目。三是加快推动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前5个月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目标完成得不理想,工伤保险完成全年计划的27.2%,医疗保险完成13.4%,希望各市加大工作力度,对尚未参保的重点企业,逐户摸清情况,制定计划,督促落实。同时,要强化服务,建立企业农民工参保和享受待遇的绿色通道,为企业参保提供便捷条件,确保完成全年扩面任务。四是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年底前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和欠薪预警制度等长效机制,确保农民工能够拿到应得的报酬,防止发生新的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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