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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管道烟花爆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安排意见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管道烟花爆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安排意见
(陕安监管发[2005]116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安全监管局: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办字[2005])72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会第3次全体会议精神,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管道、烟花爆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现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查摆并整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管道、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统一思想,统一要求。通过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管道、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使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消除事故隐患,提高本质安全。

  三、检查时间和方法

  自发文之日起至2006年1月15日,企业进行全面自查,同时各市、县安全监管局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管道、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省安全监管局从12月上旬开始,由副局长王昊文带队对宝鸡市、西安市、商洛市进行重点抽查;由副局长马延平带队对榆林市、延安市、铜川市进行重点抽查。

  四、检查内容

  (一)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管道、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今年以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管道、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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