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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涉路、涉车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废止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9月3日 实施日期:2008年9月3日)废止(原因:阶段性工作结束)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涉路、涉车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郑价检〔2007〕5号)


各县(市)、区物价局: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涉路、涉车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豫发改价检[2007]688号文件)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检查的组织方法

  我市涉路、涉车收费专项检查由市物价局统一组织,具体工作由市物价检查所负责实施,检查工作采取同级检查为主。检查实施阶段市物价局(物价检查所)将根据情况选择部分县(市)、区进行直查和联合检查。

  二、几点要求

  1、各县(市)区要认真贯彻通知精神,领导亲自挂帅,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检查人员进驻被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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