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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6]7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安全监管局:

  现将《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6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一月十七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6年工作要点

  2006年,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面向基层,从基础工作入手,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依法监察监管,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完成国务院下达我省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总体奋斗目标。应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落实好《陕西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

  落实《陕西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具体措施,把安全生产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整体发展的总体布局,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积极预防和减少伤亡事故以及职业危害,为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指标考核

  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有关部门及市县政府监管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省政府与各市政府、杨凌示范区和省级有关部门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国务院下达我省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县、乡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义务,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地方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及出资人机构的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指标考核,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厉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三、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预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要求,突出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重中之重,抓好“一通三防”灾害治理工程,把防止瓦斯爆炸事故放在首位;坚决制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严格落实停产整顿煤矿的停产整顿措施,严把复产验收关,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认真查处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矿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官煤勾结等腐败现象及其他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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