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科:上述医院中被卫生部批准公布为专科医师培训试点基地的普通专科(即临床二级学科),以及被我厅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会化试点且达到卫生部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基地标准的临床二级学科。
培训医院、学科及招考计划详见附表。
二、培训对象与培训方式
2006年、2007年全日制高等医学院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者均可报名申请参加培训。
培训医院按照卫生部相应学科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大纲规定和要求,采取理论学习与临床实践相结合、以临床实践为主的方式,对学员进行规范化的培训。
本科毕业生、科学学位毕业研究生参加普通专科培训,时间一般为3年。临床专业学位毕业研究生须经过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后,确定其应进入的培训年度。
全科医学科为普通专科,培训时间亦为3年。各高等医学院校和有关单位应积极支持、鼓励毕业生参加全科医学学科培训。
三、相关待遇
㈠学员正式录取后须与培训医院签订培训协议,培训期间由培训医院将其纳入本院住院医师统一管理,人事档案由人才服务中心代理。
㈡符合条件的学员可申请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职称评审(考试)及申请相应临床专业学位。
㈢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考核情况,培训医院按月为学员提供助学金和奖学金。
㈣培训结束经全省统考考试合格者,可获得卫生部统一印制的《普通专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或省卫生厅统一印发的《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第一阶段培训合格证书》。
㈤培训结束后,学员与医院培训关系自然解除。学员持培训合格证书可面向社会自主择业,或经人才服务中心推荐就业,优秀学员培训医院优先录用;学员也可到有资质的医院申请继续参加相应专业亚专科医师培训,亚专科培训合格后再面向社会自主择业。
四、考试与录取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委员会统一组织,面试由各培训医院组织。
笔试内容:医学综合、英语。
面试内容:临床医学知识、个人综合素质及英语交流能力。
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方有资格进入面试,考试全部结束后依据考试成绩进行择优录取。
考试初步定于8月份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