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5]128号)
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推行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监管政务公开,提高安全监管工作的开放度和行政行为的透明度,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05] 22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局决定,在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推行政务公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提高机关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宗旨,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按照“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的基本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服务标准,防治权力腐败,推进机关管理体制和运行方式的改革与创新,树立安全监管机关新形象。
二、基本原则和目标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便民服务的原则。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服务意识,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的出发点,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模范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和义务。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步骤,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形式和载体,注重实效,相互配合,积极推进。
(三)坚持廉洁高效的原则。在强化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干部素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优质服务上狠下功夫,确保全局整体效能的发挥和中心工作的完成。
(四)坚持继承创新的原则。政务公开要与局机关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衔接,尤其是行政公示制度有机地结合,强化机关体制和运行方式的改革与创新,建立公开与监督融为一体的制度体系和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推行政务公开,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和企业、事业单位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