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大专毕业满4年,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以上;
3、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要求,但取得初级专业资格4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达到正常晋升条件的要求,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可破格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1)主持参与市级项目(课题),解决关键性问题,其成果具有市内先进水平,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须有同行专家和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和认可);
(2)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五名);
(3)在国家级自然科学核心期刊上或大学学报上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须为第一作者);或者参与编写本专业及相近专业有学术价值的著述(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二)专业理论要求
1、系统地掌握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并能够在实践中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熟悉本专业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能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具备解决本专业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协调的基本能力;
(三)业务水平和能力要求
1、省(部)级以上科技或工程项目的参加者(须提供相关材料);
2、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科技或工程项目的主要参加者、县以上林业科技或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2项以上的主要参加者(须提供相关材料);
3、独立完成本单位技术性较强的科技项目3项以上、主要参加撰写技术标准、规程2项以上、主要参加推广和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工作2项以上(须提供相关材料);
4、主要参加制定本部门或分管范围的行业发展规划、技术规程(管理办法)1项或参加3项以上(须提供相关材料)。
(四)业绩成果要求
担任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以上科技奖的获得者(等级内额定人员);
2、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科技奖和部级授予的专业技术奖(含优秀工程、优秀设计、优秀调查规划奖)的获得者(等级内额定人员);
3、地市级科技奖三等奖以上不少于2项的获得者(等级内额定人员);
4、获得国家专利并在林业生产建设中取得经济、社会效益;
5、参加撰写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程,并付诸实施;参加撰写省(部)级技术标准、规程、管理办法2项以上,并付诸实施;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