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林业厅关于2007年度林业建设项目导向和申报的通知
(浙林计〔2007〕27号)
各市、县(市、区)林业局,厅直属单位,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林业建设项目的申报和立项,提高建设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一步体现依据规划制定项目、按照指南申报项目的精神,根据《浙江省林业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07年度林业建设导向和申报要求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方向
根据浙江省林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及2007年国家、省林业工作的新精神,本年度林业建设项目的重点申报方向为: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兴林富民示范、森林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六大类(项目导向目录见附件1)。今年将继续加大对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等项目的资助力度。以国有林场为申报重点的珍稀树种、大径材培育等项目将进一步得到重视。今年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要突出以油茶等木本油料示范基地建设,有龙头企业带动的适度规模的产品予以重点扶持。
二、项目申报内容和程序
1、申报内容:
项目申报采用简表格式网上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申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与达到的主要指标、现有基础条件、资金预算、实施年限等(见附件2)。
2、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含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等)的项目申报工作,项目汇总报市林业局备案后,上报省林业厅计划财务处。
网上申报请登录浙江林业网(网址:www.zjly.gov.cn)“项目库申报”栏。
三、有关要求
1、所申报的项目统一收录到项目库,省厅将依据立项管理程序从中确定预选项目。项目预选后,申报单位再按有关要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完善标准文本。国家林业局、省财政厅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006年上报并已被收录项目库的项目不必再申报。林业科技研究与推广项目仍按原有渠道和要求申报,暂不列入本次申报。
2、林业建设项目申报表于4月15日前,书面一式2份并附电子文档,报厅计财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