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律学校”建设,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基地,建立广泛的教育网络体系,通过黑板报、展览橱窗、录像、案例、学习参观以及文化馆、图书馆等形式和场所对社会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要立足社区、乡镇,结合“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建设和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把社会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列入社区、农村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发挥社区、乡镇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社会各职能部门要分工配合,协同运作,积极探索建立社会青少年法制教育行之有效的方式和制度,为社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实现社会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发展。
要加强进城务工青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继续开展“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计划,把与进城务工青年工作、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教育引导广大进城务工青年做遵纪守法、文明务工的新市民。同时把法制宣传教育同维护进城务工青年权益相结合,在帮助解决进城务工青年人身伤害、工资拖欠、劳动安全等问题的过程中以案说法,帮助进城务工青年掌握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要注重对闲散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把对闲散青少年的管理、服务同法制教育密切结合起来,预防和减少闲散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加强对罪错青少年的法制宣传和帮教工作,通过教育和服务,防止罪错青少年重新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大力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和“归正青少年安置帮教导航工程”,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四、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保障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各地文明办、关工委、教育、司法行政、综治办、团委等职能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通过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目标责任制的考核范围。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与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形成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网络,努力营造领导有力、职责明晰、分工协作、规范有序、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社会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以所在社区、乡镇为主。
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各地要适时制定有关学校法制课程考试考核、法制课教师培训考核、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培训管理以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和表彰奖励等制度,逐步实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切实发挥基地的宣传教育功能。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和互联网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独特优势,组织、协调好法制音像、书刊、宣传画等资料的创作,不断推动法律知识的普及,为青少年提供方便的学法场所和快捷的法律信息服务。要积极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探索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创新方式方法,不断增强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适当增加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投入,在人、财、物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