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污泥脱水用带式压榨过滤机》等12项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通知
(晋环发[2006]166号)
各市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第19号公告规定,现将《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污泥脱水用带式压榨过滤机》等12项新颁发的国家环保行业标准的名称、编号予以转发,它们均自2006年6月1日起实施。
这些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污泥脱水用带式压榨过滤机(HJ/T 242-2006)
二、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油水分离装置(HJ/T 243-2006)
三、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斜管(板)隔油装置(HJ/T 244-2006)
四、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悬挂式填料(HJ/T 245-2006)
五、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悬浮填料(HJ/T 246-2006)
六、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竖轴式机械表面曝气装置(HJ/T 247-2006)
七、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多层滤料过滤器(HJ/T 248-2006)
八、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水力旋流分离器(HJ/T 249-2006)
九、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旋转式细格栅(HJ/T 250-2006)
十、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罗茨鼓风机(HJ/T 251-2006)
十一、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中、微孔曝气器(HJ/T 252-2006)
十二、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微孔过滤装置(HJ/T 253-2006)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一、带式压榨过滤机(HCRJ 003-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