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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中共浙江省委等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五要加强农村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要拓展农村法律服务领域,丰富内容,积极鼓励和引导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面向农村基层,面向农民群众,通过法律咨询、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担任法律顾问等方式,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产生活、农村企业和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扩大农村法律援助覆盖面。
  六要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深入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重视法律思想、法治精神的宣传和渗透,培育和传播农村法治文化,让法治文化融入农村主流文化中,用法治文化吸引人、感染人、说服人。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
  农民学法用法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目标,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分工合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农民学法用法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要完善领导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领导,把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地方、部门工作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各涉农部门要把农民学法用法工作作为本单位的重要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办要加强对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二要加强舆论宣传。发挥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加大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媒体,加强正面引导,广泛深入地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保障作用,宣传在农民学法用法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舆论氛围。
  三要提高工作水平。各地、各部门要开拓思路,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结合点,不断探索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要加强对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理论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指导水平。要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把农民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引向深入。
  四要加大保障力度。进一步健全农民学法用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配齐配强力量,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落实普法专项经费,加大对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人、财、物方面的投入。不断扩大法律志愿者队伍,广泛鼓励和吸纳人才资源、社会资金支持和参与农民学法用法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贯彻意见,并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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