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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调整四川富临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湖汽车站客运代理费费率标准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调整四川富临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湖汽车站客运代理费费率标准的批复
(川价发[2007]129号 2007年7月4日)


绵阳市物价局,交通局:

  你们《关于调整四川富临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湖汽车站客运代理费费率标准的请示》(绵价〔2007〕13号)收悉。该站于2006年12月被四川省交通厅公路运输管理局命名为“四川省道路运输行业文明汽车客运站”。根据《四川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川价工〔2003〕279号),同意将该站的客运代理费费率标准由现行的8.50%调整为9.00%。从2007年7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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