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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战略重组的意见

  以起重、制冷、电池、汽车及零部件、医疗器械、振动机械、纺织等现有产业集群为支点,通过战略重组优化产业结构。要围绕产业集群中的薄弱环节,谋划实施一批关键节点项目,通过战略重组方式,完善产业链条。要依托龙头企业重组扩张带动产业集群发展,依托配套企业重组联合做大产业集群,努力形成主导产业横向拓展、配套产品链条化发展、龙头企业规模化、关联企业专业化的产业集群。通过战略重组着力培育有色金属加工、生物医药和新能源等为重点的新产业集群。
  4.以产业聚集区和特色工业园为载体,引进战略投资者
  充分利用我市各级工业园区、37个产业聚集区等载体,发挥土地、劳动力等比较优势,优化创业环境,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在我市战略投资,鼓励入园企业主动与大企业建立配套协作关系,通过战略重组形成紧密的合作关系,提升产业集聚化水平。
  5.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推动企业战略重组
  把企业上市作为解决企业发展资金瓶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调整企业组织结构、提高现代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大力开发和培育上市资源,积极推进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做好上市准备、股票发行上市和再融资工作。科隆、新亚纸业和太行振动等企业力争今年实现海内外发行上市。
  四、推进企业战略重组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对重组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集中市政府土地指标、环境容量、税收优惠等政策资源推进企业战略重组,支持重组企业确立战略发展规划,谋划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项目。
  (二)重组企业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本地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拉动作用的大项目,市财政给予适当的扶持。
  (三)鼓励我市行业龙头企业扩大对外合作,通过联合重组,进一步扩大规模,提高竞争能力,对产业集群内龙头企业重组后扩大规模或形成新的龙头企业,按其当年新增企业所得税收地方留成纯贡献额的20%先征后支持给企业。
  (四)外来重组企业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按《新乡市鼓励投资优惠办法》(新政〔2004〕25号文件)规定优先给予支持。
  (五)加大对重组企业在争取上级资金和优惠政策方面的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类资金向重组企业倾斜,支持重组企业优先上市和发行债券。
  (六)省重点企业、高成长性企业、市重点企业和有条件的企业,都要制定引进战略投资者规划,明确战略重组目标、确立重组路径,努力实现企业重组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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