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加快边贸市场建设发展的意见
(渝商委发〔2006〕113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商贸流通主管部门:
近年来,全市省际边贸市场取得了长足发展,边贸市场队伍不断壮大,营业面积、交易总额、从业人员和上缴税金大幅增加,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全市边贸市场总体规模偏小、设施简陋、特色不明显、建设资金紧张,制约了边贸市场的发展壮大。为加快全市边贸市场建设发展步伐,不断增强边贸市场的整体竞争力和聚合辐射能力,促进边贸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边贸市场建设发展的重要意义
建设发展边贸市场是建设长江上游商贸中心的需要,是加快边贸地区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加快发展边贸市场,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有利于开拓农村市场、扩大农村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有利于提升区域流通聚合辐射能力,增强对周边区域经济发展的带动力和影响力;有利于边贸地区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区县(自治县、市)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边贸市场的建设发展。
二、边贸市场建设发展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服务于长江上游商贸中心建设,着力改造提升,完善市场功能,加强市场监管,促进边贸市场上档升级和规范运行,全面提升边贸市场的整体水平,增强区域聚合辐射能力。
(二)发展目标:“十一五”期间,省际边贸市场交易额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0年交易总额达到120亿元,在2005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建设发展60个边贸市场,其中10个重点边贸市场,30个集镇边贸市场,新建20个集镇边贸市场。
(三)工作重点
1.搞好边贸市场发展规划,不断完善边贸市场网络。根据各地资源优势和骨干产品的特点,结合交通口岸状况,抓紧做好“十一五”期间全市边贸市场的发展规划。区县(自治县、市)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市场建设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搞好本地边贸市场发展规划,并严格按照发展规划,抓紧建设,促进边贸经济快速发展。各边贸市场要根据市场发展壮大需要,制定发展规划,重在设施改造和功能完善,增强聚合辐射能力和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