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着力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一是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村综合改革和“十大惠民行动”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保证“三农”政策和支农惠农措施落到实处。二是扎实推进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切实保障农村群众对政策实施情况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严格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和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坚决纠正违反政策规定、脱离实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违背农民意愿、加重农民负担以及盲目建设、强拆强建和征地补偿中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三是重点治理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问题,切实纠正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以及超标准预留土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发放不到位、土地流转不规范等问题;认真解决农村建房、计划生育、殡葬改革、农资供应、身份证换代、农业用水用电以及涉农服务性收费等方面存在的“三乱”行为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清理、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四是健全农民负担监测网络体系,完善监管措施,畅通信息渠道,确保监管到位、处置有效。五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实、办事不公、与民争利和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不正之风。
(四)进一步优化投资软环境。一是进一步深化完善组织协调、考核评价、投诉办理和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投资软环境工作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力度,创新服务模式,切实解决企业和投资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二是深入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持续在简化和规范行政审批、优化行政运行机制、创新管理方式、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上狠下功夫,增强工作实效。三是切实抓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严格监督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中介机构面向企业组织的各类收费培训办班活动,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和随意检查,切实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规定,积极为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四是畅通企业和投资者诉求渠道,严肃查处损害投资软环境行为,进一步完善投资软环境测评体系。
(五)认真开展清理“特权车”、“人情车”工作,严格清理和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活动。全面清理、集中收缴违规发放的各种车辆通行费减免卡,坚决纠正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对“特权车”、“人情车”逐一登记、全面清理,未经省政府审批享受减免通行费的机动车,一律按规定时间停止减免,严肃查处和纠正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或以减免车辆通行费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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