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7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办发[2007]56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07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关于2007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全国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纪委八次全会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现提出2007年我市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和“三新”突破年工作部署,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重点,不断深化纠风专项治理,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以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务求专项治理工作抓出新成效,政风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源头治理迈出新步伐,为“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成都”提供重要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巩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果,加强对政府落实经费保障责任的监督检查。继续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督促有关部门和各地加大对原有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力度。认真研究和逐步解决城市学校择校高收费、乱收费问题,督促落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并逐年降低择校生比例和择校收费标准,坚决制止在“三限”生之外以任何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健全完善政府教育经费拨付、各级各类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的审计和审计公告制度。进一步加大对违反教育收费政策的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切实纠正违规征订和发行教辅材料、向学生强行推销保险、有偿补课以及其他加重学生经济负担等问题。继续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和校风建设,促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校。
(二)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工作。一要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巩固深化药品集中上网采购工作,推动高值医用耗材、试剂集中上网采购,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配送服务体系及切断医和药之间利益联系的有效途径;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和监督网络建设,保证群众基本用药。二要严格规范医院诊疗行为。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既要管业务又要管廉政建设的“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健全计划、采购、保管、付款相分离的管理制度和程序,强化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全面开展医疗机构行风评议工作,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逐步建立医疗机构间医学检查、检验报告互认共享制度。三要加强医药价格监管。改进药品价格核定办法,逐步扩大政府定价药品范围,继续调整部分药品价格;加强对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的监管,对医疗器械价格进行实时监控;严格控制医疗机构药品加成和医药费用,减轻患者负担。四要促进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建设。健全公共卫生保障投入机制和监管机制,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继续办好惠民医院;加强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监督检查,完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