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陕西省文化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农业厅关于转发《关于解决农村电影放映收费问题的通知》暨加强我省农村电影工作的意见
(陕文发[1994]11号)
各地、市党委宣传部、文化局、财政局、农业局,省电影公司: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群众在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也显得尤为迫切。当前农村的文化娱乐形式虽然向多样化发展,电影仍是深受群众欢迎、喜闻乐见的主要形式,它在活跃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促进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但自去年以来,农村电影发行放映出现了新的情况和问题,放映活动率大幅度下降,放映场次明显减少,电影队数量锐减,人民群众看电影出现了新的困难。主要原因是:原有的管理机制和经营方式越来越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和要求,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进行的电影行业机制改革还未到位;特别是农村电影放映的收费问题没有得到良好的解决。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目前,中宣部、广播电影电视部、文化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发出《关于解决农村电影放映收费问题的通知》(广发影字[1994]233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加强我省农村电影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对农村电影工作的认识。农村电影工作是农村两个文 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门,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要把农村电影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农村电影工作的领导,制定得力措施,支持和鼓励农村电影放映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国办集体和个体等各种类型的放映队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中的作用,提倡集体、个体兴办农村电影队。要想方设法解决好农村电影从业人员的实际问题,稳定和巩固农村电影队伍。
二、合理解决农村电影放映的收费。农村电影放映工作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包场放映逐步过渡到售票放映。这是今后解决农村电影放映收费问题的基本方向。要遵循“农民自愿,谁看电影谁交钱”的原则。鉴于我省农村经济情况差异较大,城镇郊区及居住比较集中有条件的平原地区,逐步实行售票放映;对边远山区及居住分散的地区,放映收费可以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售票和包场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也可以从公益金中或乡村企业经营收入中支付。但必须收费合理,专款专用,不采取集资摊派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