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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外国专家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九)建立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网络,负责省外国专家局、省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网站建设。
  (十)承办省委、省政府、国家外国专家局及省人事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省外国专家局内设3个职能处(副处级):
  (一)综合培训处
  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编制全省引进国外智力的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有关重要文件起草、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文秘档案、机要信访、接待;负责根据国家有关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我省开展引智工作的地方性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负责组织对外宣传报道及管理全省引智宣传工作;负责引智网站建设及编印《湖南引智简报》工作;负责有关人事人才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归口管理全省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办理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审核管理、备案工作;负责出国(境)培训成果的总结、推广工作;负责对承办我省出国(境)培训项目的国(境)外培训渠道的评估工作;指导协调全省出国(境)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工作。
  (二)专家管理处
  负责来湖南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发放《外国专家证》;负责检查指导全省外国专家工作,总结、交流外国专家工作经验;负责对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对境外文教专家中介机构进行资格认可;负责“潇湘友谊奖”等对外国专家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组织外国专家重大活动;协同公安等部门做好来湖南工作的外国专家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三)项目管理处
  负责编制全省引进和派出项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抓好重大项目的跟踪和成果推广;负责全省引智基地的建设与评估;负责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专家经费的核拨并监督经费的使用;负责制订有关引进和派出项目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与境外外国专家组织及相关机构建立联系。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省外国专家局设局长1名(副厅级),副局长2名(正处级),副处级领导职数3名。人员编制从省人事厅机关内部调剂。
  四、其他事项
  (一)省外国专家局机关党群、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和行政后勤等工作,由省人事厅统一管理。
  (二)撤销省人事厅外国专家处(加挂“湖南省外国专家局”牌子),同时核销正副处级领导职数各1名,不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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