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部门是为人民服务的,必须增强服务意识。解放文化市场生产力需要我们减化办证程序,文化企业(经营户)发展需要我们排忧解难,繁荣文化市场需要我们强化服务。省厅实行“一条龙”服务,就是为了方便投资者开办文化企业,服务于经济的发展。在“一条龙”服务的五个环节中,文化市场管理部门每个公务员,都不能当“守门员”,而应该当好“导游员”,在“开放搞活、面向群众、供求两益”上想方设法多做工作。在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上,采取四项措施:
1.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经营实体和个人投资开办各种文化经营实体。
2.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外,申办文化经营实体不再要求具有主管上级或挂靠单位。
3.在业务上给经营户大力扶持和帮助,加强信息服务工作。
4.对管理人员进行廉政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不可胡乱罚款和干扰守法经营。
三、切实实行文化市场执法责任制
参照《
陕西省省级行政执法机关部门执法责任制暂行规定》及其《实施方案》,重点明确上下级机关的执法依据、权限和责任,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既保证“一条龙”服务的切实可行,又推动依法治理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
1.汇编执法依据。省厅已将近年来省人大、省政府及省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配合其他部门实施的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汇集编印成册。
2.做好执法权限的划分。为解决好执法部门上下级之间权限清、执法交叉、衔接不紧问题,在征求市、地意见基础上,省厅已于近日印发了我省《省、市(地)、县文化市场管理权限划分的实施意见》、《陕西省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管理实施细则》、《陕西省娱乐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以努力做到执法主体明确,执法关系明晰。
3. 分解、明确执法人员岗位责任。本厅文化市场有关处室应逐件逐条确定执法项目和执法岗位,并将法定职责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使法定职责和公务员岗位责任有机地统一起来。岗位责任要讲求实效,管理清晰,简明易行,便于操作和考核。
四、建立四种制度,政务公开,依法行政
推行“一条龙”服务和执法责任制,关键在于进一步改进有审批、发证权力的有关处室的工作作风,实行政务公开,规范执法程序,为文化企业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建章立制,树立文化行政部门良好的执法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