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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南省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南省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湘办〔2007〕39号)


各市州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为了加强对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推进平安湖南、和谐湖南建设,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湖南省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 李 江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第一副组长: 郭开朗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副 组 长: 林 勇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
         夏国佳 省司法厅厅长
  成   员: 宋凯楚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世雄 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抗美 省公安厅副巡视员
         唐云景 省司法厅副厅长
         陈 岭 省综治办副主任
         刘宗林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胡长清 省林业厅副厅长
         陈梦晖 省水利厅副厅长
         高东山 省建设厅副厅长
         蔡畅元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王 宏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林泽奎 省信访局副局长
         曾国兴 省政府法制办纪检组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由林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唐云景、孙浩波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是: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省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以下简称“三调联动”)工作的规划、措施;监督、检查全省“三调联动”工作,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对全省“三调联动”工作的考评,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推动“三调联动”工作的深入开展。
  今后,省“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的人员自然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备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不再发文。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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