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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决定

  三、加强综合配套设施建设,增强旅游产业配套能力
  9.加强交通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立体化、全方位、开放式的旅游快速通道。开通我省重点景区与周边地区境外游客较多城市的直通航线。积极创造条件,增加长沙、张家界航空口岸国际航线和航班,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长沙和张家界航空口岸改扩建。加强口岸设施建设,提高边防、海关、检验检疫快速查验能力,保障出入境人员快速通关,提高旅游目的地的可进入性和便捷性。加快公路、铁路、港口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通与周边省市的对接通道,促进旅游区域合作。加快建设交通主干线连接旅游区的交通支线,拓展旅游区公路的通达深度。增开旅游列车和假日旅游专列。提高码头设施标准,发展新型快速游船。
  10.加强旅游区配套设施建设。合理布局高中低档接待设施,重点旅游城市(景区)要运用市场机制,加快建设高水平的旅游酒店,满足高端游客的需求。加快建设集旅游信息咨询、出行服务、质量投诉、产品展示交易等功能为一体的游客接待中心。完善与旅游景区(点)配套的道路、码头、停车场、给排水、公厕、垃圾及污水处理、供电、通信、消防、水工程、水资源保护、安全防护等基础设施。口岸、车站、码头、城区及主要景区(点)要设置规范的、中外文对照的各类标识牌。加强口岸食品卫生监督,保障航空食品安全。鼓励在旅游城镇、旅游区周边发展符合规划的特色居民客栈。长沙、张家界、韶山、凤凰、南岳、岳阳、常德等重点旅游区的游客接待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要优先规划,重点发展。
  11.强化城镇旅游功能建设。结合实施长株潭城市群和城镇化战略,建设一批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旅游城市。长沙、张家界作为全省旅游发展的中心和龙头,要抓好城市中心游憩区(休闲广场)、中央商业区、大剧院等设施的建设,规划、建设、改造一批集博物馆展示、科普教育、观光游览于一体的文化旅游设施。积极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中国最佳旅游城市"。积极发展县域旅游经济,建设一批旅游强县和旅游小城镇。
  12.大力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推动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DMS)建设,建立健全旅游统计体系、旅游信息调查制度和假日旅游预报制度,提高旅游办公自动化及电子政务应用水平。建立旅游咨询服务机构,提供旅游市场信息服务。发展旅游电子商务,推进网上查询、预订和结算。
  四、创新旅游产业发展机制,强化旅游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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