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防船舶碰撞和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
(渝交委安〔2007〕1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市港航管理局、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
6月15日,广东省佛山市发生船舶碰撞九江大桥,导致大桥垮塌的事故。5月31日,我市潼南县涪江发生顺江下水船舶挂断过江钢丝导致自用船一人死亡的事故。这些事故皆因隐患没有及时排除或船舶员操作失误所致,教训极为深刻。
根据交通部《关于开展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交海发〔2007〕304号文件)统一部署,为有力推进国务院安委会部署的隐患排查有关工作和市防汛安全工作会议布置的相关工作,现将《重庆市防船舶碰撞和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方案》随文印发给你们执行。请按《方案》安排要求并紧密结合各自管理工作实际,积极有效地组织开展活动。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重庆市防船舶碰撞和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切实做好交通行业“三个服务”(即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工作,确保我市水上交通安全持续稳定,为我市顺利实施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314”总体规划和建设重庆城乡统筹试验区及长江上游航运中心提供安定的社会环境与平安的水上交通运输环境,是交通行业光荣而又义不容辞的职责。根据国务院、交通部和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与要求,为处理好当前影响重庆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主要矛盾,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整治目的
落实航运企业主体责任,提高船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改善通航环境、规范通航秩序、完善监管手段;提高船舶预防事故的能力,保障船舶航行和跨越航道桥梁等建筑物安全;避免通航水域船舶泄漏污染。
二、整治时间
2007年6月25日--12月31日。
三、组织机构
市交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并在市交委安全监督处设立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
组 长:丁 纯 市交委主任
副组长:何升平 市交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