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范围:我市在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承担试验检测任务的监理、施工单位的检测机构(含工地试验室)和从事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治理重点:试验检测数据及报告的造假行为;试验检测人员无证上岗情况;试验检测机构管理不规范以及实际能力与等级要求不相符情况等。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委决定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太雄(市交委总工程师)
副组长:李关寿(市交委公路建管处处长)
廖劲松(市交委港航建管处处长)
彭兴国(市交委质监站站长)
成 员:朱文、郝祎、邓志刚、程德宏、王兵、沈小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项专项治理活动。办公室主任由市交委质监站沈小俊副站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陈弩、刘天建、向虹、王学军、陈虎森、杨冰、李晓筝、沈正连、宋涛、黄洪胜、谢应爽组成。(联系人:陈弩;联系电话:62806017;传真:62806011)。
五、治理目标及时间安排
(一)总体时间安排
总体时间安排在2007年4月-2009年12月,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一年打基础(2007年),有效遏制试验检测数据造假。
第二阶段:二年见成效(2008年),全面规范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从业行为。
第三阶段:三年巩固提高(2009年),树立先进典型,全面提高公路试验检测整体实力。
(二)总体工作目标
通过三个阶段的专项治理,从而实现“一个构建”:构建公路水运工程试验信用体系;“两个保证”:保证试验检测数据真实可靠、保证试验检测结论科学规范;“三个规范”:规范试验检测检测工作行为、规范试验检测市场秩序、规范试验检测管理活动;“四个提高”:提高对试验检测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试验检测队伍整体素质、提高试验检测技术水平、提高试验检测公信力。
(三)阶段工作重点和目标
1.第一年工作重点和目标:广泛开展宣传,进一步提高行业对试验检测工作作用和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以全面贯彻落实12号部令为契机,认真组织检测机构换证审查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严格组织试验检测从业人员考试,提升检测机构管理水平,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素质。以查处试验检测数据造假行为为重点,开展检测机构自查自纠和监管部门专项检查活动,分析影响试验检测数据真实性的因素,完善监管措施,加强监管力度,提高试验检测工作的公信力,实现有效遏制试验检测数据造假行为的阶段性目标。
2.第二年工作重点和目标:通过第一阶段专项治理活动,推进相关试验检测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对治理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针对性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为试验检测活动有序开展提供保障;建立公路试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和诚信体系,实现对试验检测市场和试验检测行为的有效引导和监控;鼓励推广应用试验检测新技术、新设备,鼓励检测机构实行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提高试验检测技术水平。以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等手段完善管理机制,有效杜绝检测数据造假行为,实现全面规范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从业行为,提高检测数据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的阶段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