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治理范围:我市在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承担试验检测任务的监理、施工单位的检测机构(含工地试验室)和从事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第三方检测机构。

  治理重点:试验检测数据及报告的造假行为;试验检测人员无证上岗情况;试验检测机构管理不规范以及实际能力与等级要求不相符情况等。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委决定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太雄(市交委总工程师)

  副组长:李关寿(市交委公路建管处处长)

  廖劲松(市交委港航建管处处长)

  彭兴国(市交委质监站站长)

  成 员:朱文、郝祎、邓志刚、程德宏、王兵、沈小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项专项治理活动。办公室主任由市交委质监站沈小俊副站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陈弩、刘天建、向虹、王学军、陈虎森、杨冰、李晓筝、沈正连、宋涛、黄洪胜、谢应爽组成。(联系人:陈弩;联系电话:62806017;传真:62806011)。

  五、治理目标及时间安排

  (一)总体时间安排

  总体时间安排在2007年4月-2009年12月,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一年打基础(2007年),有效遏制试验检测数据造假。

  第二阶段:二年见成效(2008年),全面规范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从业行为。

  第三阶段:三年巩固提高(2009年),树立先进典型,全面提高公路试验检测整体实力。

  (二)总体工作目标

  通过三个阶段的专项治理,从而实现“一个构建”:构建公路水运工程试验信用体系;“两个保证”:保证试验检测数据真实可靠、保证试验检测结论科学规范;“三个规范”:规范试验检测检测工作行为、规范试验检测市场秩序、规范试验检测管理活动;“四个提高”:提高对试验检测重要性的认识、提高试验检测队伍整体素质、提高试验检测技术水平、提高试验检测公信力。

  (三)阶段工作重点和目标

  1.第一年工作重点和目标:广泛开展宣传,进一步提高行业对试验检测工作作用和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以全面贯彻落实12号部令为契机,认真组织检测机构换证审查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严格组织试验检测从业人员考试,提升检测机构管理水平,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素质。以查处试验检测数据造假行为为重点,开展检测机构自查自纠和监管部门专项检查活动,分析影响试验检测数据真实性的因素,完善监管措施,加强监管力度,提高试验检测工作的公信力,实现有效遏制试验检测数据造假行为的阶段性目标。

  2.第二年工作重点和目标:通过第一阶段专项治理活动,推进相关试验检测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对治理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针对性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为试验检测活动有序开展提供保障;建立公路试验检测机构人员信息管理平台和诚信体系,实现对试验检测市场和试验检测行为的有效引导和监控;鼓励推广应用试验检测新技术、新设备,鼓励检测机构实行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提高试验检测技术水平。以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等手段完善管理机制,有效杜绝检测数据造假行为,实现全面规范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和人员从业行为,提高检测数据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的阶段性目标。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