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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07年辽宁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7、《辽宁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拟评人员登记表》(附表1)“卷内摘要”栏,主要填写取得现资格以后发表的论文、论著和成果业绩。要实事求是,有据可查,具体填写顺序和要求是:
  ①论文:要写明论文题目、发表时间、发表刊物名称、字数、合写的论文要写明名次。
  ②著作和译著:要写明著作或译著的名称、出版时间、出版单位、字数、合著的要写明职务、名次。
  ③科研课题与奖励:要写明课题名称、时间、课题等级(如国家级、省部级等)、研究结果、承担课题的名次。
  ④学术造诣:要写明有影响的国际、国内学术界的任职或兼职;出国讲学或访问学者,要写明时间、地点、讲学或访问内容;带培研究生、博士生的人数、时间;以及能反映学术造诣的其它内容。
  8、专业技术人员在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应如实提供本人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对伪造学历、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评审或考试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予以撤消;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解聘;三年内不得晋升上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七、报卷时间
  2007年7月1日至7月25日为报送评审材料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报卷同时交评审费。
  联系单位:辽宁省科学技术厅人事教育处
  联系电话:024-23983439 024-23983440
  联系人:仲丽 刘启宝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1605室
  邮 编:110004

  附件1:
申报自然科学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外语及计算机免试条件

  经省、市人事部门确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计算机考试:
  一、职称外语免试条件
  1、在国外学习进修满一年以上的;
  2、具有博士学位的;
  3、具有外语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
  4、出版过外语专著、译著的;
  5、参加国家权威部门组织的出国人员外语考试,达到
  出国留学或进修合格标准的;
  6、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优
  秀专家、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和省新产品奖二等奖以上获得者等能力业绩突出,在本行业本地区做出重要贡献的;
  7、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每年有半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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