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我省农村文化工作的目标是,到2010年,初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农村文化事业自身发展规律相符合,与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群众的科技、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相互渗透的农村社会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成县、乡、村三级农村文化网络;使农村文化工作与时政宣传、科技培训、信息交流、知识传播、文艺创作、文化娱乐、群众体育等融为一体,努力营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地域文化环境;农村文化市场走上健康有序、繁荣发展的轨道;培养一大批农村优秀文化艺术人才,不断创作出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艺术作品,使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质量有一个大的提高。
三、以乡(镇)文化站为重点,切实加强文化队伍建设
6、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重点在农村,农村文化建设必须以乡镇文化站(文化中心)为重点,努力把乡镇文化站(文化中心)建设成为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设施、有活动的综合性文化科技教育体育服务机构。乡镇文化站(文化中心)要面向乡村、面向群众,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服务。要建立各乡镇文化站站长岗位证书制度,站长的调动、任免要征求县文化主管部门的意见。逐步使乡镇文化站(文化中心)成为整个农村文化工作的坚强基础和中坚力量。
7、充分发挥县文化馆、图书馆的综合文化服务功能。县文化馆要运用各种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文化科技普及教育,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县图书馆要进一步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开展读书活动,传播知识和信息。县文化馆和图书馆要加强对乡镇文化站、乡村图书馆(室)、村文化室、文化户的辅导和指导。
8、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各地、市、县要按照《陕西省乡镇(街道)文化站编制标准》,充实本辖区乡镇文化站的力量。所缺人员,从中专以上毕业生、转业军人、机关和事业单位精减干部中择优选配,并尽力解决好他们的生活及待遇问题。各级文化馆、图书馆要实行在职干部岗位证书制度,做好在职干部的业务和岗位培训。艺术馆、文化馆、公共图书馆调入干部,需经同级文化主管部门专业考试并批准,否则一律不得调入。完善农村文化工作表彰机制,适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四、积极引导,强化管理,促进农村文化市场进一步繁荣
9、坚持一手抓培育繁荣,一手抓引导管理,促进农村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发展农村文化市场要考虑经济发展状况,文化市场总量、结构、效益、导向、特色等因素,实行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投资经营。依法扶持服务大众的公益性文化经营活动,组织好农闲季节特别是节日期间的文化活动。大力培育集镇文化市场,增强对乡村文化的辐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