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红十字会关于在市直单位开展博爱在巢湖公益募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巢政办秘〔2007〕21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巢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红十字会《关于在市直单位开展“博爱在巢湖”公益募捐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五月九日
关于在市直单位开展“博爱在巢湖”公益募捐活动实施方案
(市红十字会 2007年5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博爱在江淮公益募捐活动的通知》(皖政办秘〔2007〕14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2007年市直单位开展“博爱在巢湖”公益募捐活动实施方案。
一、募捐活动主题
关注贫病儿童,共建社会和谐。
二、募捐范围及捐款用途
募捐范围:市直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驻巢部队、武警部队,中央、省属驻巢单位,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募集的捐款主要用于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特困家庭中患大病儿童、少年的医疗救助;开展以“博爱送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等。
三、募捐活动安排
2007年巢湖市“博爱在巢湖”公益募捐活动由市红十字会承办,具体负责募捐活动的组织、实施。公益募捐活动采取集中募捐和经常性捐赠相结合的办法。集中募捐活动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组织,坚持自愿的原则,不下指标,不搞摊派。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有效益的企业慷慨解囊,奉献爱心。集中募捐活动结束后,转入经常性捐赠活动,由捐赠单位或个人直接与市红十字会联系。
(一)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在全市营造“关注民生、共建和谐”的良好舆论氛围。通过电视台、报纸、政府网站发布倡议书、公布募捐热线电话和银行帐户。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具体承办,巢湖报社、广电局、信息中心等单位协办。
(二)召开组委会成员单位会议。5月9日上午,市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罗平主持召开市“博爱在巢湖”公益募捐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会议,同时请巢湖学院、巢湖职业技术学院负责人参会,研究部署“博爱在巢湖”活动及集中开展4场红十字志愿者公益集中募捐活动。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市卫生局具体负责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