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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关于落实农村电影放映“213l”目标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切实解决好农民看电影的经费问题

  中宣部、广电部、文化部、财政部、农业部1994年联合下发的《关于解决农村电影放映收费问题的通知》(广发影字[1994]233号)要求:“在向农村观众实行售票放映有困难的地方,要本着‘农民自愿,群众受益,谁看电影谁交钱’的原则,…妥善解决好农村电影放映收费问题。”省委、省政府对此也有明确意见。参照兄弟省、市的做法,我省可实行以下办法:

  1、收取有偿服务费。要在确保农村人口每年观看12场电影的前提下,按每人每年1-1.5元左右的标准收取农村电影放映有偿服务费。在村提留的公益金中要保证电影放映有偿服务费的开支;具体办法由各市、县区政府(地区行署)制定或由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经同级财政和物价部门审核后执行。

  2、签订放映合同。本着“双方自愿,低偿有效,取之有度,协商一致”的原则,县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要与乡镇放映单位、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分别签订电影放映合同,规定双方的责、权、利,按合同收取有偿服务费。

  3、严格履行合同,确保农民看到、看好电影。在签订放映合同的基础上,各县市电影公司要保证及时供片,各乡镇放映单位应保证放映质量,提供优质服务。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也应严格履行合同,保证足额收取电影放映有偿服务费,并按合同规定及时予以支付。

  4、专款专用。农村电影放映有偿服务费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管理监督。

  三、进一步放开搞好农村电影市场

  总原则:

  1、充分发挥县级电影公司的职能。县、市、区电影公司(以下简称县电影公司)要顺应市场,转变观念,组建直属放映队,积极占领农村电影放映市场,由过去单一的发行向发行和放映并重过渡;要以影为旗、多业促影,可利用多种形式的“三产”收入,促进农村电影放映的活跃;要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和当地个体放映队的资金,可组建农村电影放映联合体或成立股份合作公司,使农村电影经营朝着集团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2、任何电影发行公司和集体、个体放映单位,均可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自由购买16毫米电影拷贝,经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登记后,可在县城以下(不含县城)的广大农村放映。

  3、可以跨行政区域放映。16毫米拷贝 购买者拥有的每个拷贝,均含有全国县城以 下的农村放映权,可以跨行政区域放映。需要跨地区放映的农村电影放映队,应向本县(市)文化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由本县(市)文化行政部门向相关县(市)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即可放映。相关县(市)文化行政部门在努力做好本地区农村电影放映的同时,应一视同仁,积极接纳和鼓励“备案”后的跨行政区域放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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