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评选第二届辽宁人口新闻奖的通知
(辽人口办发[2007]13号)
各市人口计生委: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要求:“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特别是主要媒体要制定规划,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持续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宣传,总结报道先进经验和典型,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2005年,我省成功举行了首届辽宁人口新闻奖评选活动,根据安排,2007年将开展第二届辽宁人口新闻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届辽宁人口新闻奖参评作品为2005年4月1日至2007年5月31日发表的作品。
二、请各市人口计生委、辽油计生办及各有关新闻单位按照《辽宁人口新闻奖评选办法》(见附件1)和《第二届辽宁人口新闻奖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见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届辽宁人口新闻奖的初评工作,切实把真正代表本地区和本单位最高水平的人口新闻作品推荐上来参加评奖。
三、请各市人口计生委和各有关新闻单位于2007年7月20日(以邮戳为准)之前将参评作品和有关材料寄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同时认真填写《第二届辽宁人口新闻奖参评作品目录》见(附件3)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过期视为弃权。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号,省人口计生委宣教处。
邮政编码:110032。
联 系 人:赵 欣
电 话:(024)86905070
传 真:(024)86905176
电子邮箱:zhaoxin024@sina.com
二OO七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
辽宁人口新闻奖评选办法(暂行)
一、辽宁人口新闻奖由辽宁省人口计生委和辽宁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人口与计划生育记者分会共同主办。为规范辽宁人口新闻奖的评选工作,做到评选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根据有关规定,参照行业新闻奖的有关评选办法,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