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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2006年度上海市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2006年度上海市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沪府发〔2007〕2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2005-2006年度,全市各单位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扎实推进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此,市政府决定:授予浦东新区政府等41家单位为2005-2006年度上海市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工作先进集体、周志疆等64名同志为2005-2006年度上海市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工作先进个人的称号并予表彰(具体名单附后)。
  希望上述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再立新功。希望全市各单位以先进为榜样,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使命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做好服务长三角地区、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的工作,开创本市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工作的新局面。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七月六日

2005-2006年度上海市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工作先进集体

  浦东新区政府
  徐汇区政府合作交流办
  长宁区卫生局
  普陀区政府
  闸北区政府合作交流办
  虹口区政府合作交流办
  杨浦区政府
  黄浦区教育局
  卢湾区教育局
  静安区政府合作交流办
  宝山区政府合作交流办
  闵行区政府合作交流办
  嘉定区政府
  金山区政府合作交流办
  松江区政府
  南汇区政府合作交流办
  奉贤区农委
  青浦高级中学
  崇明县教育局
  市委组织部
  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电视新闻中心
  市发展改革委区域经济发展协调处
  市小企业(生产力促进)服务中心
  市教委
  市科委
  市民族宗教委民族二处
  市民政局救济救灾处
  市人事局
  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组织干部处
  市农委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市国资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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