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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化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文化产业的意见

陕西省文化厅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文化产业的意见
(陕文发[2000]4号)


  近年来,我省文化产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文化部的指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省文化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和积极探索,闯出了一条发展路子,取得了较好的效益,为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资金补充,增强了文化单位的活力和实力,安置了一批富余人员,改善了单位工作条件和职工生活,促进了文化设施的建设,提高了文化队伍的素质,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文化管理人才,为繁荣和发展我省文化事业做出了贡献。但由于我省文化产业的基础差、底子薄,加上思想观念的滞后和政策措施不得力,导致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缓慢,落后于兄弟省市,适应不了改革开放新形势和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

  为使全省文化产业在新世纪西部大开发中有一个突破性的发展,省文化厅党组决定将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作为文化工作的一个重点来抓,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为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奠定思想基础

  思想观念的滞后是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首要原因,全省文化单位的干部职工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坚持“不争论”和“发展是硬道理”的原则,充分认识发展文化产业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危机感和使命感,树立机遇意识、市场意识、法制意识和大文化产业意识。破除“等、靠、要”的惰性观念,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走出一条自我发展的新路子。

  在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中,各级文化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和方法,认真抓好文化产业的理论研讨工作,并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充分认识文化产业的内涵、性质、地位和作用;认识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发展文化产业的机遇和优势等,为文化产业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和理论基础。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和健全文化产业的组织机构

  各级文化部门和文化单位,都要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重视文化产业的开发和拓展。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得力措施,解决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并把发展文化产业的成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干部实绩的内容之一,切实加强对文化产业工作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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