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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化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文化事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长远规划》的通知


  6、文化法规数量偏少,效力层次偏低。文化立法及依法行政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我省文化事业发展“十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

  2010年全省文化事业发展的远景目标是:

  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建立起科学完善的文化事业管理体制和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具有活力的运行机制;进一步拓宽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文化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各艺术门类百花齐放,产生一大批优秀文艺作品,涌现出一批在国内外文化艺术领域有影响的作家、艺术家;群众文化健康、丰富,文化生活质量显著提高;文化市场活跃、有序、健康、繁荣发展;对外文化交流规模日益扩大,陕西民族优秀文化在国际上具有较大影响;文化产业迅速发展,成为我省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在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凝聚和激励全省人民,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实现我省“十五”计划基本思路是: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西部大开发为机遇,以先进文化为导向,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为主线,以扩大开放和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素养为根本出发点,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进一步繁荣文艺创作,大力发展公益文化事业,规范管理文化市场,保护文化生态,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步伐,扩大对外文化交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克服困难,开拓进取,为实现我省跨世纪战略目标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依此思路,“十五”期间我省文化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

  (一)文学艺术事业要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大力扶持高雅艺术和陕西地方剧种,繁荣艺术创作。

  1、实施精品战略,努力创作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的优秀作品。坚持改编传统戏、新编历史剧、现代戏“三并举”的原则,组织全省各级文化艺术工作者创作排练出更多的艺术作品,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五年中,省上每年指导艺术院(团)重点抓好2-3部大型剧(节)目的创作,各市(地)每年也应重点抓好1-2部剧(节)目的创作,力争五年中创作出具有较高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剧节目20部左右。积极做好重点剧目的宣传评介工作,参加全国各类评奖活动,争取在中宣部“五个一工程”、文化部“文华奖”及中国剧协“梅花奖”等评奖中再创佳绩。同时,组织好全省性的重大艺术活动,为西部大开发营造奋进向上的文化氛围;重视儿童剧的创作,省上、西安市每年所抓的重点作品中要有一部儿童作品。设立并逐步扩大创作基金,建立健全创作奖励制度,以引导艺术创作保持良好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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