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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化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文化事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长远规划》的通知


  --艺术教育事业有了新的发展。全省3所中等艺术专业学校五年间在校生7923人;向社会输送各类专业人才2237人。

  --文化事业费财政支出4.28亿元,比“八五”期间增加绝对额1.27亿元。五年中,省财政、计委、文化部用于图书馆、文化馆、站、剧场的维修经费共计3623万元;到2000年底,全省文化事业基本建设计划投资额为9.2亿元,实际完成7.06亿元。建成了陕西省图书馆、陕西省美术博物馆、西安市图书馆、西北电影城等重点标志性工程。

  --文化产业初步发展,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至1999年底,文化产业经营收入48321万元,上缴费税1238万元。

  --精神文明建设、党建工作和廉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认真开展了“三讲”教育,提高了队伍素质。在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创佳评差”活动中,省文化厅连续四年被评为“最佳厅局”,并于1999年被省政府评为“优秀厅局”。

  我省文化事业“九五”计划经过五年的实施、落实,基本上实现了预期目标,较好地满足了全省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但是,同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特别是同沿海和东部发达地区相比,我省文化事业的发展还比较缓慢、滞后,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1、文化事业经费总量投入不足,比例偏低。特别是县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的经费极少。文化基本建设投资占全省基本建设投资比例下降。按全省人口平均计算,2000年底我省财政支出文化事业费人均3.94元,仍比全国1999年人均水平4.54元低0.60元,在全国约排列第2l位。全省大部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无业务经费。公共图书馆购书费已由1998年的152万元下降至1999年的108万元,人均购书费0.029元,远远低于1998年度全国0.234元的平均水平。目前,仍有三分之二的县级图书馆没有购书经费。

  2、艺术表演团体举步维艰。由于我省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演出市场发育不够成熟,加之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力度不大,演出团体内部活力不足,多演出多赔钱的问题一直未能根本解决。人才后继乏人矛盾比较突出。

  3、文化市场经营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歌舞娱乐场所营利性陪侍、电子游戏赌博以及音像制品盗版经营等违法违规活动时有发生,需要继续加强依法治理。

  4、文化经济政策没有得到全面落实,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街道)文化站的经费标准和《陕西省乡镇(街道)文化站编制标准》难以落实到位。特别是农村乡镇文化站,由于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偏低,约三分之二的文化站业务活动无法正常开展,处于有名无实状态。

  5、文化基本建设投资不足,场馆设施落后。全省还有22个文化馆、20个图书馆未投资重新建设;全省县一级的剧场、影剧院大多数已投入使用30年左右,年久失修,部分已破旧不堪,成为危房,亟待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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