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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化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文化事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长远规划》的通知


  --群众文化、民间艺术、少儿艺术活动丰富活跃。五年中,在国际、国内共获得各种奖项736个,其中,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在全国比赛中金奖4个、银奖21个、铜奖45个、优秀奖14个;少儿艺术作品在国际、国内比赛中获金奖163个、银奖299个、铜奖187个、特别奖3个。成功地举办了“千面锣鼓迎千年”大型广场表演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农村文化工作,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全省农村文化工作会议,出台了加强农村文化工作的意见;持续开展了创建文化先进县工作,全省被省政府正式命名的文化先进县22个,其中13个已被文化部命名为全国文化先进县;开展了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文化部命名的国家二级图书馆5个,三级图书馆21个;文化部命名的“中国民间艺术之乡”16个;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即在21世纪初每村每月看一场电影)开始实施;儿童文化园的建设有了新的进展,继汉中铺镇被文化部命名为“国家级农村儿童文化园”之后,我省又相继命名了6个少年儿童文化艺术活动基地。被列为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十大集成、志书”的编辑、印刷已基本完成;陕西省文化艺术 志书编撰已经税稿,正在进行终审付印。

  --文化市场在规范中求发展。已初步形成了包括娱乐、演出、电影、音像、美术、艺术培训、对外文化交流以及书刊、文物等在内的九大文化市场;形成了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兴办文化事业,社会文化社会办的格局;形成了省、地、县三级管理网络和稽查队伍;形成了以法制手段为主,综合运用行政、经济、舆论等多种管理手段的全方位管理。修订并重新颁布了《陕西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制定出台了音像、娱乐、演出等方面的一系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广泛开展了文化市场法规宣传和培训活动,坚持不懈地进行了音像、电影市场的“扫黄打非”“打私”斗争以及娱乐、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的专项治理,促进了全省文化市场朝着活跃、有序、健康、繁荣的方向发展,为活跃和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涵养国家税源、解决社会就业等做出了积极贡献。

  --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不断拓展。五年中,共受理对外(含港、澳、台)文化交流项目746个;接待来陕参观、访问、考察、讲学、举办展览、文艺演出、拍摄影视等各项文化活动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文化团、组218个,1905人次;我省先后组派了歌舞、杂技、戏剧、电影、皮影、书画、民间乡俗手工艺等文化艺术团组256批、2672人次赴26个国家和地区进行访问、讲学、举办展览等文化交流活动。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双向文化交流活动,宣传了陕西,提高了陕西在国际上的知名度,促进了我省经济建设和文化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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