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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化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文化厅200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4.注重艺术人才培养,加大艺术教育力度。尊重、关心和爱护艺术人才,加强对艺术人才的宣传与推介,营造重视艺术人才、促进艺术教育、扶持艺术新人的社会氛围。认真组织好第二届全省少儿戏曲小梅花大赛。采取专家指导、举办读书班、培训班、向京、沪输送学员等各种形式,加强对艺术新苗和尖子人才的培养,促使更多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积极创造条件,提高艺校和影视学校办学层次。加强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的管理,指导考级工作走向规范化。

  二、发展社会文化,加强阵地建设。

  5.加强各项基础性工作。认真组织社会文化工作的调查研究,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本文化阵地、基本文化队伍、基本文化活动内容和基本文化活动方式的建设;搞好全省群众艺术馆、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举办首届文化馆长研究班;在搞好49个农村集镇文化站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命名一批“陕西省乡镇文化站示范单位”;继续开展好全省图书馆宣传服务周活动;筹备召开全省城市社区文化建设现场会,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工作,命名企业文化、校园文化、村镇文化、广场文化示范点,引导社会文化健康发展。

  6.继续抓好文化先进县创建工作。以提高文化先进县的质量、加强动态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发挥文化先进县的示范带动作用。做好文化先进县的复查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评比、表彰第四批省级文化先进县。编印好《农村文化工作动态》,交流信息,推广经验,指导文化先进县的建设,促使创建工作取得新进展。

  7.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召开全省群众艺术创作会议,研究创作重点,部署创作任务。组织两台以民间艺术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艺术成人节目和少儿艺术节目,力争推出一批优秀节目,参加全省优秀剧(节)目展演和全国“蒲公英奖”评选活动。积极做好第十二届“群星奖”,和第二届“群华”、“丹青”奖的作品创作选拔推荐评比工作。围绕经念《讲话》发表60周年,组织美术、书法、摄影等展览活动。积极开展民间艺术保护与开发工作,命名我省首批民间艺术之乡。继续做好“文化下乡”工作,组织好送戏下乡、送戏进厂进校的演出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8.加快法制化建设,强化管理职能。年内将完成《陕西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的修改、上报工作;调研、起草、修订《陕西省文化馆条例》、《陕西省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陕西省民间艺术之乡命名办法》、《陕西省乡镇(街道)文化站示范单位命名管理办法》、《陕西省社会文化活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促进社会文化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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