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关于成立市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政发(2007)18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农村综合改革平稳有序进行,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维健 副市长
副组长:陈开源 市委副秘书长
瞿为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黄玉银 市发改委副主任
夏公喜 市委农工办副主任
夏小方 市人事局副局长,编办主任
徐 俊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舒泛 市教育局副局长
秦 成 市卫生局副局长
江 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洪彩 市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胡昇荣 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工办,夏公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明确责任处室,指定一名处级干部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同时负责本单位具体改革任务。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综合各地改革进展情况,指导区县按期完成改革工作。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发改委:做好与全市改革工作的衔接,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搞好指导。
市委农工办:负责化解村级债务,创新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建立并不断完善债务扎口管理、债务预警、政绩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镇和村级组织行为,坚决制止新债。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严格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出台、项目公示的审核。
市编办:负责镇街机构改革,优化站所设置,精简机构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镇街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市财政局:负责县区、镇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化解镇街债务,建立保证镇街基本运转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所需财力的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基层政府经费保障能力。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