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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成立市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关于成立市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宁政发(2007)18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农村综合改革平稳有序进行,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维健 副市长

  副组长:陈开源 市委副秘书长
      瞿为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黄玉银 市发改委副主任
      夏公喜 市委农工办副主任
      夏小方 市人事局副局长,编办主任
      徐 俊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舒泛 市教育局副局长
      秦 成 市卫生局副局长
      江 萍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洪彩 市政府国资委副主任
      胡昇荣 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工办,夏公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明确责任处室,指定一名处级干部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同时负责本单位具体改革任务。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综合各地改革进展情况,指导区县按期完成改革工作。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发改委:做好与全市改革工作的衔接,为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搞好指导。

  市委农工办:负责化解村级债务,创新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建立并不断完善债务扎口管理、债务预警、政绩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镇和村级组织行为,坚决制止新债。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严格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出台、项目公示的审核。

  市编办:负责镇街机构改革,优化站所设置,精简机构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镇街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市财政局:负责县区、镇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化解镇街债务,建立保证镇街基本运转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所需财力的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基层政府经费保障能力。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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