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转变政府职能。各级文化主管部门要按照政企、政事、政社分开的原则,从“办文化”向“管文化”方向转变,要通过各种经济的、法律的和行政的手段调控市场,引导文化产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
5.坚持依法治文。坚持一手抓“扫黄打非”,净化文化市场环境,一手抓文化法制建设,加大文化行政执法力度。保护知识产权,改善投资环境,为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产业对外开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1.“十五”时期,全省文化产业的增长速度要高于全省经济增长速度,力争保持年均增长在15%以上;“十五”末全省文化产业总量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2%以上;五年内新增就业人口10万人;全省文化产业经营收入达到9亿元,力争突破10亿元,使文化产业真正成为我省国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2.“十五”时期,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以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文化产业运行框架。基本形成以公有文化企业为主体,国有文化企业为导向与非公有文化企业共同发展的文化经济主体结构;基本建立法制健全、管理规范、公平竞争和比较完善的文化市场体系;培育形成一批新兴文化产业,使之与传统文化产业相结合,构成有机的文化产业群体;充分开发、挖掘和利用各地丰富的文化资源,促进各地市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形成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积极促进文化产业领域的对外开放,提高文化产品的竞争能力,使文化产业在优化我省国民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
3.初步形成以西安为中心,以米字型交通干线为主干,以各地市政府所在地城市为重点,以重点文化文物自然风景旅游景点为依托,点、线、带、面结合的,沟通城乡、联接全省、辐射全国、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开放型、多元化、网络化的文化产业新格局。
四、文化产业发展重点及主要任务
我省在发展文化支柱产业中,要特别重视调整文化资本结构,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调整文化产业结构,实行经营规模化;调整文化产品结构,实行文化精品战略并不断完善扶持精品发展的配套办法。要开拓我省和各地市文化资源的优势,形成有效的开发和利用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形成一个文化主体产业、交叉产业、延伸产业和合作产业共同发展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