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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冀商规财字(2007)11号)


各市、扩权县(市)商务局、财政局、省属外经贸企业及单位: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函[2007]57号)的要求及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07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使用额度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计划额度
  根据国家分配我省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使用额度,并结合你辖区2006年度中小企业出口的有关情况,现安排你市、扩权县(市)2007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使用额度   万元(含2006年度结余清算资金  万元),工作经费     万元。
  请按此额度编制2007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计划,并认真组织好项目实施。
  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政策调整
  为促进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健康、快速发展,自2007年开始,增加对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认证的支持。
  1、服务外包企业,是指根据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的中长期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的服务外包提供商。
  2、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的国际认证,主要包括: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认证、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IS027001/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IS020000)认证、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认证等。
  3、符合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请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国际认证支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与一家或多家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提供服务外包业务合同,企业提供服务外包业务年收入不低于150万美元,其中向境外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占70%以上。
  (2)具有服务外包承接能力及服务外包市场开拓和项目管理人员,大学(含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员工占公司员工总数70%以上。
  4、对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的国际认证支持,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3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认证费用的50%,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累计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对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其它活动及软件企业进行软件成熟度模型认证,可按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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